最新消息
大馬爛尾樓問題嚴重,「先蓋後售」市場褒貶不一
(吉隆坡8日訊)爛尾樓的問題頻現,以致政府有意推行先建後售(Build-Then-Sell)模式,以保護買房者,但市場人士對此褒貶不一,有者認為這將會是有代價的。
 
根據先建後售模式概念,發展商只能在工程完成後出售房屋,與目前的先賣後建(STB)方式形成鮮明對比,即在施工開始之前就出售房屋。
 
大馬購屋者協會(HBA)秘書長鄭金龍對先建後售模式表示支持,並相信這將解決住宅爛尾樓的問題。
 
“在先建後售模式下,買家將購買他所能看到的東西,而不是“天上掉下來的餡餅”。”
 
支持先建後售模式的人士一致認為,這將消除買家在最終獲得的房屋品質低於購買時所承諾的品質的風險。
 
同時,PropertyGuru大馬區域經理謝爾頓表示,買家在買房前可以親自檢查房屋,幫助他們做出正確的決定。
 
他指出,如果房屋項目因不可預見的情況而延遲或中途棄建,那麼買家不會因此而陷入困境。
 
然而,大馬房地產發展商會(REHDA)主席拿督童銀坤警告,推行這類模式可能會導致供應緊張,進而導致房屋價格飆升。
 
由於先建後賣模式需要發展商預先籌集大量資金,因此可能導緻小型發展商無法進行新專案。
 
「這將對發展成本已經如此高昂的行業造成額外的財務限制,而鑑於大多數房地產發展商都是小型企業,先建後售可能會導致供應緊張。”
 
他補充,這對金融機構來說也可能是一個挑戰,因為他們不常為這類模式的房地產項目提供資金。
 
儘管如此,國庫控股(Khazanah)研究所研究主任蘇菈雅表示,數據顯示。在先建後售(10:90比例)和先賣後建模式對比之下,房屋價格幾乎沒有差異。
 
 
 
買家須等數年 面對專案爛尾風險
 
採用10:90比例的先建後售模式,買家需要支付10%的頭期款,而馀下90%僅在交付房屋時付款,而不是在施工階段分期付款。
 
相較之下,在先賣後建的模式下,買家必須等待數年才能拿到房子,並將面對專案爛尾或延誤以及與品質問題相關的風險。
 
她補充,根據先賣後建模式,買家還需在施工階段支付額外費用,包括每月利息、不必要的租金、竣工後的房屋檢查,以及向法庭提出索賠的時間和費用。
 
對於推行先建後售模式可能導緻小型發展商難以開展新項目,蘇菈雅表示,開展新項目取決於發展的規模,而不是公司的規模。
 
「這意味著,即使對於規模較小的發展商而言,如果發展項目的規模與公司的資本和技術能力相符,那麼在先建後售模式下開展新項目仍然是可行的。
 
蘇菈雅表示,在先建後售的框架下,只有財務和營運良好的房地產發展商才能夠進行新的項目,確保最大限度地減少病態和廢棄項目的發生。
 
“這也將對發展商的相關經驗和財務實力進行更嚴格的評估,而與房屋建設相關的風險將由發展商和銀行承擔。”
 
她指出,透過先建後售模式,發展商也將根據與金融機構的可行性研究,制定限制單位數量的紀律,從而提高對於供應的反應能力,避免房產過剩。
 
蘇菈雅也說,採用10:90比例的先建後售模式的項目,到目前為止沒有出現延誤或爛尾的問題。
 
另外,她認為,透過先建後售模式,將會改善並提升房地產市場的品質。
 
「為了確保賺幅及鼓勵買家購買可以參觀的已完工房屋,開發商需要付出更多努力,為潛在客戶提供優質房屋。
 
她提醒,發展商有責任在價格和創新方面進行競爭,而非讓消費者支付高昂價格並面對可能得不到所承諾的風險。
 
 
 
資料來源 : 馬來西亞東方日報
 
詳盡原文 : https://risu.io/GPDK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