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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06日
2023年

中國啟動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試點、股債比放寬

新浪財經引用第一財經報導,中國房地產融資「第三支箭」再迎新突破。中國證監會昨(20)日宣布啟動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試點,此次試點將發揮私募基金優勢,推動房企降負債、降槓桿,補充流動性,優化資產負債表,促進房地產市場活絡存量。值得關注的是,業內最為關注的股債比問題亦得到解決,此次試點,對符合條件的產品放寬了股債比及擴募限制,將大幅提升不動產基金運作靈活度。

 

中國證監會市場部相關負責人指出,此次試點,既是支持房地產市場紓困和轉型發展的一次探索,也是豐富私募基金產品的一項創新,金融系統在推動房地產行業紓困,推動房地產行業從高槓桿模式向高品質發輾轉型方面做了很多努力,此次啟動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試點,動員私募基金去收購房企短期內不能變現的資產,提供流動性,降低槓桿率,對整個行業而言,都會是很大的支援。

 

 

此次試點,在管理人條件、投資者門檻、融資槓桿方面都有明確規定。在管理人方面,須股權結構穩定、公司治理健全,實繳資本符合要求,主要出資人及實際控制人不得為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其關聯方,具有不動產投資管理經驗和不動產投資專業人員,最近三年未發生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等;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的投資範圍包括特定居住用房(包括存量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市場化租賃住房)、商業經營用房、基礎設施項目等。

 

投資者方面,試點基金產品的投資者首輪實繳出資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下同),且以機構投資者為主;有自然人投資者的,自然人投資者合計出資金額不得超過基金實繳金額的20%,基金投資方式也將有一定限制;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首輪實繳募集資金規模不得低於3,000萬元,在符合一定要求前提下可擴募;另鼓勵境外投資者以QFLP方式投資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

 

風險控制方面,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依照試點要求為被投企業提供借款或者擔保的,在涉及《關於加強私募投資基金監管的若干規定》第八條關於股債比的限制方面進行差異化安排,但不動產私募投資基金須持有被投企業75%以上股權,或者持有被投企業51%以上股權且被投企業提供擔保,可實現資產控制和隔離;試點備案產品及其底層資產應實現與原始權益人的主體信用風險隔離。與此同時,此次試點對基金託管、基金合同必備條款、關聯交易、基金槓桿、禁止行為、特殊風險揭示、基金備案、資訊揭露和提報提出了規範要求。

 

中國證監會相關負責人並表示,股債比問題,是研調過程中,行業特別關注的一個問題;此次試點設置了豁免規定,是證監會對行業訴求的積極回應。
 


資料來源:MoneyDJ新聞

詳盡原文 : https://bit.ly/3xFzDFM